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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生日禮之外,還可以參加月月抽活動唷! 每月只要使用1點 Hami Pointhamipoint,就有機會抽到100點 Hami Pointhamipoint喔!

歡迎您參加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之「貴賓卡會員生日禮」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為保障您的權益,在參加本活動前,請先詳細閱讀注意事項所有內容,當您點選「點我參加」之後,即表示您完全明白、同意及接受本注意事項的內容及各項相關規範。如果您無法遵守本注意事項內容,或不同意本注意事項時,請您立即停止參加本活動。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您經常確認本注意事項之最新條文內容。

  1. 活動參加資格:
    (1) 註冊成為中華電信貴賓卡會員(以下簡稱貴賓卡會員),並至我的服務中心填寫生日、身分證號、手機號碼、聯絡信箱完整資料。
    (2) VIP會員排除:如您的會員等級為VIP,請至我的服務中心>我的VIP,領取VIP專屬生日禮!
  2. 活動辦法:
    凡符合資格之貴賓卡會員,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於當月生日可至本活動網頁領取Hami Point 40點(每月6,000份,每人限領取一次)及參加抽幸運大獎Hami Point 888點(每月28名)。
  3. 抽獎及公告:
    本活動中獎名單以電腦亂數抽出並於次月15號公告。
  4. 獎項及贈獎方式:
    (1) Hami Point 40點贈獎方式:領取Hami Point點數後將點數匯入登入本活動網站之會員帳號中。
    (2) Hami Point 888點贈獎方式:於大獎公告後次月月底前將點數匯入登入本活動網站之會員帳號中。
    (3) Hami Point 1點=1元,可於Hami市集、中華電信實體/網路門市折抵,或至Hami生活小舖兌換電子票券等,本活動贈點使用期限至114/12/31止,逾期點數失效恕不補發。更多累兌點辦法詳見Hami Point入口網
  5. 本活動不會主動通知當月壽星參加貴賓卡會員生日禮活動,請您隨時關注本活動網站,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向本公司要求補償。
  6. 參與本活動所填寫之欄位請務必提供參加者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若參加者提供任何錯誤、不實或不完整的資料,本公司有權暫停或終止該參加者的帳號,並拒絕該參加者使用本活動之全部或一部分。
  7. 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視為同意本公司做為抽獎、中獎公告、贈品發送之用,若參加者未於我的服務中心詳填基本資料(姓名、E-MAIL、聯絡電話…等)或登錄資料有誤,致影響參與抽獎、中獎等權利者,概由參加者(中獎者)自行負責且不得求償。中獎者若因資格不符、自動放棄或未遵守本活動規定,致遭取消得獎資格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求償。
  8. 因填寫資料不全、有誤而導致贈品冒領者,恕不另行補發。經查資料有造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該中獎者須繳回已領取之獎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中獎者喪失得獎資格,亦或於獎品發放後發生如遺失、盜領或損毀情況,恕不補發或更換獎品。如因登錄不實資料或冒用他人名義以致於侵害他人之權利或違法時,應自負法律責任,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應負賠償之責任。
  9. 參與活動以中華電信會員帳號為憑,所有參加者保證於中華電信我的服務中心填寫之資料為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並與公告所提出之個人資料相符。我的服務中心之資料未完整、不正確者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予另行通知。
  10. 如有任何因手機、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與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1. 本活動蒐集之相關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係作為本活動稽核目的,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委託之第三人進行處理及利用,參加者依法得向本公司請求查詢、複製、補充修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亦得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但參加活動資格將因程序未完成而被視為放棄。本公司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使用期間僅限蒐集日起至活動獎項贈送完成日止,利用地區為臺灣。
  12. 本活動由本公司委由智慧時尚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辦理贈獎及問題留言事宜。
  13.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人於年度報稅時須計入個人所得,故於中獎獎項提供後、所得稅徵收前將收到本公司發出之扣繳憑證。得獎人應先提供申報相關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予本公司後,本公司始將獎品提供予中獎人。
  14. 本公司保留擴大、修改、解釋、取消、終止本活動、注意事項與獎項/贈品(包括更換等值商品)以及本活動截止日期之權利,並保有最終解釋權。其他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於本活動網站最新公布之訊息為準,不另行通知。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15. 上述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若因本活動而發生任何爭議時,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